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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同被告都是同村的人,居住得很近,有的还算的邻居,因为村有一个球场,这个球场每天都有好多人在这里打球的,就在2004.11.20下午,我们六个人系到打篮球,原告都知我地在打球了,她还要在球场的三分圈以内走过,就在我在投篮的时侯,她突然在我后面出现,我在投完篮的那个时侯,我好象感觉到后面有个人影,我就弯着身子避开她,由于当时是她走过来的,距系突然之间走到我的身下面的呀,这时距就坐下了,就是因为距年龄都有七十几拉,就是这个原因,她的左股骨椎位间骨折,送到广州正骨医院,医药费为33917.3元

涉外纠纷
2005-03-03 21:21:03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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