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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司要求我公司(现已垮了)送货,说好是多久结帐,并在采购合同写有,我就按照他传真给我的采购合同要求,把货送过去了,公司的法人代表肖**先生收了货,并在我公司的送货单上盖了他公司的章,可到时间后,他就是不给我的钱,今天说明天有,明天说明天有,这样一直到去年年底,眼看过年了,由于我货款数量累计有二十几万,他说他也没办法一下子全部给我,就写了个分期付款的计划给我,并在律师事务所公证了,可今年付第一期款的时间也过去了,他就是避而不见人,打电话也草率地挂了或不接,听说他的公司转给人家了,但这还只是听说,可现在他的厂还在生产,但在公司不见他的人。 那次与我一起去公证的还有几个人,由于我们以前经营的店面刚刚开业还没有营业执照,那个老板就以他个人与公司的名义和我们个人签订了那个还款协议,把货款写到我们私人,并进行了公证。

其它综合
2005-03-03 15:5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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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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