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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现在从香港偷渡被抓到,怎么处理

其它综合
2020-12-23 01:10:01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您好,涉嫌偷渡罪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为参加恐怖活动组织、接受恐怖活动培训或者实施恐怖活动,偷越国(边)境的,处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建议及时委托律师介入处理,进行辩护。
  • 犯罪嫌疑人部分被抓的应该如何处理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1、在共同犯罪中,如果部分犯罪嫌疑人已经归案,现有证据足以证明归案的犯罪嫌疑人构成犯罪的,可以先就已归案的犯罪嫌疑人进行起诉和审理,对未归案的犯罪嫌疑人继续追捕。
      2、如现有证据尚不足以追究已归案的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且羁押期将满的,也可以对已经归案的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措施,等其他犯罪嫌疑人归案或取得足够证据后,再根据具体情况依法处理。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偷越国(边)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条规定的“情节严重”:(一)在境外实施损害国家利益的行为的;(二)偷越国(边)境三次以上的;(三)拉拢、引诱他人一起偷越国(边)境的;(四)因偷越国(边)境被行政处罚后一年内又偷越国(边)境的;(五)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   公安机关抓到犯罪嫌疑后,首先进行刑事拘留,经过进一步核查后,证据充分的会报请检察院批捕。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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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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