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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丈夫在外借款,贷款,妻子不知,而且钱也没用于家庭生活,也不知道干嘛用了!这债务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家庭
2020-12-23 10:54:20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依据目前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该笔借款很可能推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建议你积极搜集相关证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 属于婚姻存续期间购房,房屋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男方要求扣除的那些费用不尽合理,但是可以协商。 双方领取结婚证、办理结婚登记之日起即为结婚,此后双方的收入即为夫妻共同财产。
  • 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
    1、 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如购置共同生活用品所负的债务;购买、装修共同居住的住房所负的债务;为支付一方医疗费用所负的债务。
    2、 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履行法定扶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3、 履行法定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4、 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夫妻从事正当的文化、教育、娱乐活动,从事体育活动等所负的债务。
    5、 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6、 夫妻从事共同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这里的共同生产、经营既包括夫妻双方一起从事投资、生产经营活动,也包括夫妻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但利益归家庭共享的情形。
    7、 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夫妻协议确定共同负担的债务,即使该债务带来的利益非婚姻共享,也应纳入夫妻共同债务。
  • 1.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财产的来源等情况,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夫妻一方死亡,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分归另一方所有,其余的财产为死者遗产,按照继承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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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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