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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帮别人加工生产,侵犯了知识产权,需要承担责任吗

知识产权
2020-12-20 00:19:19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知情与不知情都要负法律责任
  • 侵犯知识产权罪是指违反知识产权保护法规,未经知识产权所有人许可,非法利用其知识产权,侵犯国家对知识产权的管理秩序和知识产权所有人的合法权益,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行为。 而如今侵犯知识产权的现象众所周知十分严重,其中包括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侵犯知识产权罪 的商品罪、非法制造或者销售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罪;侵犯著作权罪、销售侵权复制品罪;假冒专利罪;侵犯商业秘密罪。知识产权是人类创造性劳动的智力成果,包括专利权 、商标权、著作权等。 编辑本段介绍   侵犯知识产权罪   中国对知识产权犯罪的规定过去仅分散见于《商标法》、《专利法》以及全国人??侵犯知识产权罪 大颁布的《关于惩治假冒注册商标犯罪的补充规定》和《关于惩治侵犯著作权的犯罪的决定》中,并没有将其认定为独立的犯罪类别。   1997年3月14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修订案,经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将amp;quot;侵犯知识产权罪amp;quot;作为一个独立的犯罪类别规定于amp;quot;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amp;quot;中,从而对侵犯知识产权的犯罪,第一次以刑法基本法的形式作出了规定,加大了对于此类犯罪的惩罚力度。修订后的《刑法》对于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规定,大体上可以分为四类: 编辑本段第一类是侵犯商标权的犯罪   包括: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构成犯罪的;以及伪造??侵犯知识产权罪 、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 编辑本段第二类是侵犯专利权的犯罪   主要是指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行为。 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利权书,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利权, 编辑本段第三类是侵犯著作权的犯罪   主要指以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作品、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或者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等形式侵犯著作权,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构成的犯罪。 编辑本段第四类是侵犯商业秘密的犯罪   《刑法》规定,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害的,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
  •   对侵犯知识产权有如下处罚方式:  1、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消除影响;  2、依法封存有可能转移、隐匿、销毁的有关财物、资料;  3、消除现存物品上侵权的商标标识、特殊标志、专利标记、作品和其他创作成果;  4、收缴并销毁侵权商标标识、专利标记、特殊标志;  5、收缴直接用于侵权的模具、印版和其他工具;  6、侵权商标、特殊标志、专利、作品和其他创作成果与物品难以分离的,责令并监督销毁。
  • 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应承担知识产权侵权民事责任形式主要有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和赔偿损失等。停止侵害是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要救济措施,不管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存在过错,也不管是否造成损害后果,只要侵权行为正在发生或有证据表明即将发生,权利人均可请求法院裁判行为人停止侵权行为或有关行为。对于侵犯知识产权的损害赔偿责任构成要件,是否要求主观上有过错,在理论界有一定分歧,一般认为仍实行过错责任原则。对于侵权作品制作者、传播者或侵权商品销售者的损害赔偿责任,则通常实行过错推定原则,如著作权法第53条规定:复制品的出版者、制作者不能证明其出版、制作有合法授权的,复制品的发行者或者电影作品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复制品的出租者不能证明其发行、出租的复制品有合法来源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商标法第64条第2款规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的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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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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