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丢失了,如果购买的是期房且没有办理房产登记的,可以到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查询,在这种情况下,是可以补办的
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
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应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推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
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可以委托
代理人办理
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当有书面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