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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能帮我起草一份离婚协议书吗

民事相关
2020-12-20 07:03:43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离婚协议书只签了一份不一定有效,需要在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后,把离婚协议书备案在民政部门后,才发生法律效力。法律依据为:《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第三项: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离婚协议的内容应包含以下几点:
    1、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2、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养育应承担的费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
    3、共同财产的分割(归各方的数量和价值并附清单);
    4、个人财产与共同财产的划分原则及明细;
    5、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
    6、住房问题的解决方案;
    7、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的方法、期限;
    8、不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权实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协助的义务;
    9、其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事项;
    10、双方当事人的签名(盖章或手印);
    11、离婚协议书制作的时间。
  • 离婚协议的内容一般涉及到以下几个方面: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子女抚养、抚养费及探望权;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债务的处理;一方隐瞒或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责任;经济帮助及精神赔偿;违约责任的约定;协议生效时间的约定。最后是双方签字,时间。离婚协议必须是在双方当事人自愿的情况下订立的。
  • 离婚协议书内容:根据《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六章“离婚登记”的规定,当事人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时应当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离婚协议书内容至少应包括:⑴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⑵子女抚养;⑶财产处理;⑷债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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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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