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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售房产,女方因病,出具经公证的委托书,委托男方全权代理。过户时,房产转让合同上签谁的名字?

刑事行政
2020-12-20 04:27:14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商品房买卖解释》第17条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商品房买卖解释》第18条第2款规定: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原因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记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 出售委托需要授权委托书,否则可能造成委托代理行为无效。例如房屋委托出售合同,具备内容参考范本。委托人: 性别: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护照号码:

    受托人: 性别: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身份证号码:

    本人_____因故不能亲自处理座落于xx国xx市 路 弄 号 室的房地产出售及转让事宜,特委托受托人 为本人代理人就上述房地产全权代表本人履行下列附录中所列第壹至拾壹贰共计十二项权利,受托人有转委托权。

    凡由受托人在上述委托权利内代理委托人就上述房屋所实施的法律行为及所造成的法律后果,委托人均予以承认。

    上述委托的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委托人:

    年 月 日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396条的规定,所谓委托合同,是指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与代理不同的是,首先,代理行为不包括事实行为,而作为受托人受托处理或管理的行为则包括法律行为和事实行为,如保管合同中,受托人保管他人货物。其次,代理的法律效果存在于被代理人和第三人之间,而委托合同关系则存在于受托人和委托人之间。再次,代理基于授予代理权的单方行为,而委托则是基于委托合同。此外,存在着有代理而无委托的情形,如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也存在着有委托而无代理的情形,如保管合同中的委托,只是在事实行为方面的委托,而不是法律行为的委托。  例如,某甲因出国,委托某乙替其保管一辆汽车,某甲和某乙之间有一个委托合同,某乙是受托人,而不是某甲的代理人,因为某甲只是委托某乙替其保管汽车,而这种保管行为只是事实行为,而不是法律行为,不符合代理的本质(代理人的行为只能是法律行为,而不能是事实行为)。所以,某乙只是委托合同的受托人,而不是代理人。
  • 应该签你自己的名字,并写上代女方签这样的字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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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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