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西洋参养植户,2004年在当地的一个人参加工厂为参籽进行“炸口”(就是人参种子的一种前期加工技术)加工费是每斤15元,一共加工了138斤。但是参籽种植后,出苗率仅为10%左右,正常是85%~90%。而且出苗后成活率还很低。我们一同加工的其它种植户也出现了同样的问题,我们这些种植户的种子来源是各不相同的,却出现了相同的后果,大家都对人参加工厂的技术产生了怀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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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你们之间有没有合同.从你介绍的情况看,对方的炸口显然并没有达到你们的目的,对方应该承担违约责任.如果没有对违约金作约定的,应当赔偿你们的实际损失.
你应该收集,1你委托他加工参籽的合同,没有书面的合同的,可以收集人证,收款凭证等.2损失的证据,包括其他人对此产生的损失.对方对损失不认可的,可以在诉讼中请求法院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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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