摆摊占道经营,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未经批准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摆摊设点、出店经营的,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市道路范围内和公共场地开办集贸市场。确需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或者临时摆摊设点、堆放物料,需征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再按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如:
1、擅自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
2、履带车、铁轮车或者超重、超高、超长车辆擅自在城市道路上行驶;
3、机动车在桥梁或者非指定的城市道路上试刹车;
4、擅自在城市道路上建设建筑物、构筑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