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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铁路职工,我的房子是商业贷款,是别人担保的我,我有个同事,需要铁路公积金贷款,要找担保人,这种情况下,我还可以给他当担保人么?

房产纠纷
2020-12-18 01:25:37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员工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做担保给别人进行公积金贷款,那么本人的住房公积金在别人没有还清贷款之前是不能使用的。而且在对方欠贷款未及时还清而且较为严重的情况下,可能使用担保人的公积金进行还款。

    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自然人做住房公积金担保人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本地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收入相对稳定;
    3、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且其帐户内有1年以上缴存额;
    4、无公积金贷款余额及其它不良债务;
    5、在借款人未全部偿还贷款本息期间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或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6、住房公积金担保人年龄加担保贷款期限不得超过法定的退休年龄。
  • 你好,可以做担保人,需要根据以什么做担保来确定。
  •   一、贷款对象有所不同。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发放的住房抵押贷款的对象是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人和汇缴单位的离退休职工,而一般的金融机构发放的住房抵押贷款对象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贷款额度有所不同。一般的金融机构发放的住房抵押贷款的最高贷款额不得超过购房款的80%。  三、贷款手续不同。公积金贷款必须先到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进行申请,初审合格后由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出具证明方可办理。商业贷款在借款人签订购房合同后,直接到相关银行经办机构或与银行签订合作协议的开发商处提供有关材料即可办理。  四、贷款利率不同。公积金贷款的利率是按照国家规定在住房公积金计息利率的基础上加规定利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二十一条: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十二条:

    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第二十七条:

    保证人依照本法第十四条规定就连续发生的债权作保证,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人可以随时书面通知债权人终止保证合同,但保证人对于通知到债权人前所发生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十八条:

    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

    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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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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