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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应届毕业生,现与一家私企签订了三方协议,三方中未规定违约金,但邮件中规定了是转正后税前一月工资约1.2W。我在签订时与对方提出异议,觉得违约金过高,但对方并未同意,迫于工作压力暂时签约。签约二十天后提出解约(期间没有任何培训和联系)并希望可以酌情减少违约金,对方同意,但翌日以法务不通过为由要求全款支付,请问我觉得违约金过高,并且未对公司造成这么大伤害,可以与其协商或者不支付吗?

合同纠纷
2020-12-15 10:23:51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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