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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七年前购买了一个商铺,开发商在其广告宣传资料中,允诺十年租期,每年按购房款的8%返租,购铺后5年可向开发商指定的商业委托管理公司提请收购商铺,商管公司在收到购房者的申请60天内按购房款的105%支付收购款,但到期未收购。请问开发商广告宣传资料中的允诺能不能认定为要约?

公司企业
2020-12-17 01:39:44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办买房委托书要哪些证件
    个人办理买房委托是要进行委托书公证的,那么办理委托公证,应提交以下的证件和材料:
    1、公民个人办委托书公证的,应提交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法人委托的,应提交法人资格证明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办理委托合同公证的,在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资格证明的同时,还应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资格证明;
    2、与委托事项相关的证明材料(如委托他人办理卖房事宜,委托人应提交该房屋的所有权证明);
    3、转委托人申办转委托公证时,应提交有转委托权的证明;
    4、委托书草本或委托合同草本。
  • 房产交易中的委托协议常见的有两种:1.代理协议,在此种情况下中介机关只是购房或买房一方当事人的代理人,其行为明显不当造成被代理人损失的(需证据加以证明),代理人应当在损失的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2.居间协议,该协议中中介机构仅为买卖双方提供交易信息,具体的合同条款即过户事宜均由房产买卖的双方自行约定和办理,按照法律的规定,居间人不应本案中的承担责任。因此,本案首先应区分委托协议的性质然后再讨论责任问题。
  • 一,代理人委托书过期,意味着受托人丧失行使受托资格。同时,各事业单位也不会再受理此次交易的委托事项了。二,解决办法:要么办理委托公证书,继续行使受托资格,要么结束受托事项的办理,由相关责任人直接办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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