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档案丢失,当地个人缴费后参工的,退休不受影响;之前参工的查找档案资料,向劳动部门申请视同缴费年限确认。当事人个人档案丢失,如果是当地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个人缴费实施之后参加工作的,不涉及视同缴费年限确认,其实际缴费年限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系统都有记录,应当可以持身份证件和
社会保障卡办理退休。当事人如果是当地养老保险个人缴费之前经劳动部门办理手续参工的,档案丢失,办理退休将不能证明个人缴费实施之前丢失档案期间的工作年限,将直接影响到这期间享受基本养老金的待遇。当事人应当努力寻找档案,实在无法寻回,可以通过当年办理招工手续的劳动部门及其所在地档案馆查找“招工录用通知书”、原单位或者主管部门文书档案或者会计档案查找工资介绍信存根、职工花名册、工资表等能够证明职工身份和工作年限的材料,复印并加盖印章,作为证明材料,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视同缴费年限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