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18年12月怀孕,2019年5月公司要我办理停薪留职,并签协议,但由于协议里面条款不合理,我不肯签,但是我还是回家了,2019年9月生小孩,直到现在公司也没有通知我去上班!
期间2019年5月-2020年1月的社保,是我们各自承担各自的,2020年2月份开始就是我自己全额缴纳(公司+个人),公司也没有给我任何基本工资!
请问,这样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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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这个案件比较复杂,怎么做在这里打字说不太清楚,你也不会放心,我是这个方面的律师,有问题可以来电进行详谈,这样会更加直观了解案情,给你更好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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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你说的这个情况来看,不合法,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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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索要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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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一直也没有去办理离职手续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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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目前你是想申请劳动仲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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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可以申请劳动局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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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辞退理由是什么呢?公司可以辞退员工但是也不能随意辞退,有相关的补偿。不知道有没有和对方进行过协商呢?请积极收集聊天记录等证据证明,对方态度消极的话可以直接起诉,或者我可以帮你发封律师函催告一下,争取用最小成本解决问题。这种情况,律师介入是比较快捷高效的。你方便时可以让我了解具体情况,帮助收集相关证据,再逐步为你解答。希望可以帮到你,我会尽可能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追问:没有补偿,就是当时公司效益也不好,有些员工直接辞退了,想我是怀孕,所以要我停薪留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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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