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公司一直以没有完成公司规定的业绩为由,只发底薪2000元,已经发了4个月了,以为疫情,今年本人没有签约业绩,如果公司劝退我,合法嘛?需要给我补偿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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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的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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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劝退的话您可以不辞职,单位单方面要和你解除的话有可能涉及到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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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公司单方解除,是需要给您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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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