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 你好!我有件事要向你们咨询一下!我是二00三年从学校毕业的学生,当时被分到了贵阳一个国营企业工作,二00四年十二得知四川一家公司招收员工便回四川应聘当时就被录用且签订了一分协议,二00五年元月以电话方式要约二00五年二月二十日来报道,如今来了过后公司却以公司一些内部不是理由的理由不接收我!二00五年元月接到要约后便在原单位办理了辞职手续,按照合同法正确的解出了劳动合同.现在是两边都没有工作了!如果四川该公司不赔偿的话有没有法律依据起诉该公司?如果赔偿的话赔偿金应该在多少才合理?我很迷茫不知道怎么办?希望律师尽快帮我回复!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