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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起诉离婚要那些证据

民事相关
2020-12-11 06:59:01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第二次起诉离婚的需要的证据有:(1)结婚证明和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2)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3)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4)曾经起诉离婚的,提供法院判决书、裁定书等材料;(5)子女状况;(6)财产清单;(7)双方经济状况和住房的证据材料;(8)需要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提供疾病或无劳动能力、经济来源状况的证明;(9)要求对方给予精神损害赔偿的,提供对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证据。
  • 一般情况下,第一次起诉离婚判不离,第二次起诉会判离婚。两次起诉要时隔六个月。
      所谓的六个月的期限是对第一次被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原告方再次起诉的时间上的限制,是第一次判决以后,6个月内原告不能再次提起离婚诉讼。
      司法实践中,法院会再给双方缓解的余地,一般第一次会判不离;但第二次一方再次提出离婚时,就会判离的。
  • 要让对方完全分不到任何财产是非常困难的。具体可以有两种途径让财产属于个人所有:
    第一:婚前双方做一份夫妻双方财产独立协议,表明各具体收入的归属,这样可以避免夫妻共同财产的争议
    第二:就是楼主的财产公证,这里面最重要的应属房产和小车,双方可以到公证处做一份公证,表明该东西属于个人所有,这样离婚的时候对方就分不到这些东西。另外一些,比如说电视机,冰箱什么的,反正值一点钱的东西,都做一份归属协议,夫妻双方签名就可以,或者有证据证明这个东西是用个人财产(也就是第一种情况)购买的,有单有据,也可以。
  • 起诉离婚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1、写民事诉状,第一部分写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第二部分写诉讼请求:
    (1)请求离婚;
    (2)小孩的抚养问题;
    (3)财产依法分割;第三部分写事实与理由,把何时结婚、何时生小孩,因为什么原因离婚等情况写明。诉状最好打印,但最末处必须手签名。
    2、到住所地所在基层法院(区或县法院)起诉,在立案庭办理立案手续;
    3、立案的时候递交民事诉状2份、结婚证、夫妻两人的身份证(至少带上自己的)、小孩的户口或出生证原件,如果有财产需要法院分割,还要带上财产相关证据,如房产证、机动车行驶证等。证据需要交2套复印件(法院案卷中一份,发给对方一份);
    4、立案庭审查后,缴费;
    5、将缴费票据与材料交给法院立案庭,回家等通知;
    6.法院给你的案子排期开庭,并将诉状副本、证据及其他材料送达给被告,送达被告后,会通知你开庭时间,你需要去法院领取开庭传票;
    7、如果对方也同意离婚,法院可能约你们双方去调解(我国民事案件中,调解是必经程序,开庭前不组织你们调解,开庭时也会问你们愿不愿意调解),如果调解成功,则发《民事调解书》,调解分两种,可能调解离婚,也可能做通你们的工作,不离婚,结案;
    8、如果调解不成则开庭,开庭时还无法调解的,就会判决,最终发《民事判决书》;
    9、判决可能判决离婚,也可能判不离,一般情况下,第一次起诉离婚的,被告不同意离婚,法院会判决不予准许离婚。你的朋友可以在判决生效6个月后再次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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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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