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欠薪,员工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安排时间去
仲裁,但申请仲裁的时间是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如果
劳动关系仍然存续的,则不受上述
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四款规定,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
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