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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了29个月,现在公司要求去总部继续任职,在另外个城市,我不愿意去.平时每个月固定工资7000,周末也上班,没有年假,没有签劳动合同,也没有交社保.请问我如果劳动仲裁能赔偿我多少?我问了法律援助,她们说公司只能赔偿我年假的钱7000元,和两个月工资的补偿金,请问是这样吗

其它综合
2020-12-08 12:0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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