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男方和前女友分手了,有个儿子,现在和我组建家庭,没结婚生了个女儿,我想带走。男方不给怎么办?

婚姻家庭
2020-12-08 10:54:42
共有9位律师解答
  • 尊敬的当事人,您好,根据你刚刚的咨询问题,如果你们婚姻当中,存在小孩抚养的问题,想把小孩抚养权变更过来,实践中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 (1)夫妻在离婚后,一方或双方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 (2)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 (3)如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变更孩子抚养权。 (4)抚养权变更需提出证据证明自己带孩子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 (5)孩子年满18周岁的,无需任何人的监护与抚养,所以孩子年满18周岁后,不再存在抚养权变更的问题。 如果要去变更小孩抚养权,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愿意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抚养权的。具体需要了解案件详细情况才可能给你专业的意见
  • 这个可以的争取抚养权,具体可以面议,请提前一小时联系。
  • 抚养权有争议,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 你好,协商不成可以起诉争取抚养权
  • 晚上好,这个一般可以起诉解决
  • 你好,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等。
    法律依据: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为了提高沟通效率欢迎来电详细沟通。
  • 请问孩子多大?可以先协商孩子的抚养权,协商不成的,直接起诉。
  • 建议让律师介入,利用法律手段为您取回您子女的抚养权,然后根据情况要求给抚养费。
  • 您好,子女抚养权的变更可以协议变更和诉讼变更。协议变更的,由一方向迁入派出所提出申请,经迁出地派出所同意,现派出所迁入,由有关的户政科签发《准迁证》,回户口迁出派出所办理迁移证吗,持迁移证、身份证向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查看全部9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