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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律师,我是女方,我提前离婚诉讼,离婚诉讼必须有律师代为起诉吗?自己要写离婚诉讼可以吗?

民事相关
2020-12-08 14:34:46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你好,如果涉及到财产建议委托律师给你代理。
  • 你好,是否委托律师没有强制性的规定
  • 你好。是的,可以自己起草起诉状。
  •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子女已经是成年人,与分割财产没有关系。根据《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配,无论哪一方先提出离婚,都不有影响。
  • 离婚应在哪里起诉?
      (一)一般
      1、离婚诉讼一般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但下列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2、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 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 婚姻法》第32条第2款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 (1989年11月21日)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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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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