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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2月15日,我开车去老家有东向西行驶,当时正在下雪,快道路口要转弯,踩了一脚减速,后面一辆面包车由于跟的太近,刹车不及,刮到我车右尾部,为防止后面再有车相撞,我急忙向左打方向靠路左边停车,拉上手刹,打开双闪,下车转到车后查看车损坏情况,大约有两分钟时间,突然听到一声巨响,我车向后移动3-4米,把我撞倒在地。我好不容易站起来一看,一辆普桑轿车听在我车前方3-4米处,其车前方正中央凹进有10多厘米,把我车前保险杠右角、右前灯、水箱撞坏。我们报了警,现在车在交警队存放。普桑方到处托人想把事情私了,我们双方各负责自己损失,我方不干,现在交警部门把事情就这样撂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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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3-04 09:3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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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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