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家有一套两层楼的老房子,房产主是我爷爷,96年爷爷去世了,我奶奶和叔叔一家仍然住在那里,爸爸跟姑姑都搬在外面住。爷爷去世前曾经口头上对房子做了简单的分配,三个儿女各一份,但未曾立遗嘱便离开了,现在叔叔也不幸去世了,叔母的女儿在外面买了房子,便想将他们曾经居住的一楼出租,由于房子是单门而入的两层,奶奶一个人在楼上住,并不希望有外人在楼下,可是叔母声称爷爷曾经说过下面给他们住就代表产权是他们的,可以随便他们怎么样都行,甚至说以往多是叔叔在照顾奶奶,现在叔叔不在了,就应该由爸爸和姑姑来接管奶奶,她们已经不需要再尽孝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