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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年拘留过38天 然后都取保出来了,一年后解除取保,案子不了了之,也没撤案,没进检察院,没判刑。19年正月进去了,前几天取保,取保的时候说问问当地司法部门接受不,居住地的司法部门让开无犯罪记录证明,开出来的是有前科,如果不接收还得进去么

刑事案件
2020-12-11 02:17:37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取保候审只是刑事案强制措施之一。接下来刑事案件还要继续进行。最终还会走到审判阶段得到一个刑事判决结果,因此拘留之后应该是肯定会开庭审判,不会因为取保候审而不再审判,但是具体来说是否判刑则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 取保候审期间不能开无罪证明。
      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 1、取保候审期间可以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因为案件还没有经过法院判决,是不能认定有罪的。至于无犯罪记录干什么用、证明是否备注负案在身,都要由公安机关根据具体情况决定。
      《公安机关出具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工作规定》规定,本规定所称的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事项不包括以下情形:
      2、因没有犯罪事实(含证据不足,不能认定有罪),或者有《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情形之一,检察机关作出的不起诉决定和法院作出的无罪判决;
      3.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刑事拘留、逮捕等刑事强制措施信息。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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