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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们婚前男方房子拆迁,婚后分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姻家庭
2020-12-07 18:30:31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婚后拆迁安置的房子不一定是共同财产。从目前的实践来看,判断个人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收益是否属于夫妻共同所有时,人民法院是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对各种形式的个人财产的婚后收益,从是基于原个人财产的自然增值还是基于夫妻共同经营行为所产生来判断,前者原则为个人所有,后者原则为共同所有。  此外,若收益是基于个人财产与共同财产混同后进行投资行为所产生,证据证明具体比例的,推定为共同财产投资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
  • 你好,共同财产以领取结婚证之日为准。 对于婚后取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 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起诉解决。 只要夫妻感情破裂,不需要其他证据即可判决离婚。 共同财产均分。 共同债务均摊。 过错方少分财产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一般情况,结婚后婚前彩礼作为共同财产处理,不能要求退还,如果没有结婚,可以要求对方退还彩礼。 无过错方可以要求过错方赔偿损失。要向对方要求补偿,需要对方有过错才行。 对于孩子抚养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不抚养小孩的一方在孩子18岁以前应当每月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是年收入的20—30%之间。如果在今后的抚养期内,一方不适合抚养小孩,另一方可以到法院重新起诉,要求变更小孩抚养权。
  •   结婚前的房产,结婚后拆迁安置,安置的房产或者补偿安置款,如果房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婚后拆迁安置的房产仍然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因为安置房或补偿款虽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所得,但其实是个人房屋产权的权利转换形式。就是说,由于原有个人房产被拆,拆迁人才给其补偿了安置房或补偿款,说明该安置房或补偿款的获得是以个人房产的拆迁为前提,以对被拆迁房享有所有权为基础。根据民法物权效力的延伸理论,安置房是原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的转换形式。   应注意的,如果超出面积是对原住房的等值补偿,则该安置房完全是原房主的个人财产,如果超出面积要求的原房主购买,而其是以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则不能全部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应视为双方对一方婚前房屋以共同财产使之增值,增值部分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夫妻一方,在拆迁安置的产权证上写上夫妻双方的名字,那么,这个房产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
  • 房子登记谁的名字呢?说清楚。
  • 原则上不属于,具体要看拆迁安置政策
  • 您好,属于房屋的拆迁补偿不是共同财产。
  • 你好,要看拆迁协议是按人头拆迁还是按面积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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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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