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公司搬迁到另外一个区,就提前一周通知,我可以选择不去吗?(不是想要赔偿,就是想拿到我上班的工资而已)

合同纠纷
2020-12-05 09:08:52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尊敬的当事人,您好,根据你咨询的问题,是相关的劳动纠纷,你可以先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以处理该纠纷为宜,若是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不超过劳动仲裁时效的,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维护正当的劳动权益为宜。具体需要了解案件详细情况才可能给你专业的意见
  • 你好,市内搬迁一般是没有赔偿的
  • 你好,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必须具备工作内容的条款。工作内容是指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从事什么工作,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确定的应当履行的劳动义务的主要内容。包括劳动者从事劳动的岗位、工作性质、工作范围以及劳动生产任务所要达到的效果、质量指标等。
    用人单位一旦在劳动合同中就工作内容与劳动者达成了一致,即产生法律约束力。因此,如果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协商单方面变更工作岗位属于违约行为。
    2、下列情况不视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因此,以上两种情况用人单位可以进行调岗。
    (2)调岗是基于用人单位生产经营需要,且劳动者福利待遇没有发生变化。为了提高沟通效率欢迎来电详细沟通。
  • 您好,建议提起劳动纠纷维权,申请劳动仲裁,让律师介入协助处理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