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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权与使用权有什么区别,可以把只具有使用权的房子买了吗?

其它综合
2020-12-04 16:57:23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您好,您无权处分只具有使用权的房屋。
  • 居住权是用益物权的一种,指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设立居住权,可以根据遗嘱或者遗赠,也可以按照合同约定。例如,某人在遗嘱中写明,其住宅由他的儿子继承,但应当让服务多年的保姆居住,直到保姆去世。设立居住权,应当向县级登记机构办理居住权登记,经登记后居住权才成立。物权法上的居住权,不包括因房屋租赁产生的居住权,不包括住旅馆等,房屋租赁或者住旅馆不需要向房地产登记机构申请登记。
    房屋的使用权是指对房屋拥有的享用权。房屋租赁活动成交的是房屋的使用权。房屋的使用权不能出售、抵押、赠与、继承等,它包含在房屋的所有权之中。
  • 居住权属于用益物权,而使用权的产生原因有很多,比如是租赁,还有居住权,都可以对房屋进行使用,但居住权它是一个物权,具有物权的优先效力追及效力。居住权也是民法典最新设立的一个权用益物权,有相应的构成要件,并需要去办理居住权的设立登记
  • 请告知具体情况才好为你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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