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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了劳务合同就可以不用缴纳保险了吗?

合同纠纷
2020-12-07 16:17:15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双方如果是劳务关系,则不适用劳动法,用人单位可以不给提供劳务者缴纳社会保险,但是可以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作为补充,规避用工过程中的法律风险。
  • 1、从职工入职之日起缴纳。
    2、职工缴纳社保的基数确定及缴费比例。
    (1)职工缴纳社保基数按上年本人月平均工资确定,上年不满十二个月的按实际月平均,新参加工作的按劳动合同约定,缴费基数不得低于上年全省平均工资的60%,不得高于上年全省平均工资的300%。
    (2)缴费比例养老保险28%(企业20、个人8%),医疗保险10%(企业8%、个人2%),失业保险3%(企业2Z%、个人1%),工伤和生育保险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由企业全额缴纳。
    职工应缴纳的社保由企业在职工应发工资中代扣代缴。
    3、在职按社保规定享有医保待遇、工伤待遇、生育待遇,失业享有失业金。缴费年限满15年,达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享领退休工资和享有退休医保。
  • 劳务合同是民事合同,是当事人各方在平等协商的情况下达成的,就某一项劳务以及劳务成果所达成的协议,劳务合同不属于劳动合同,从法律适用看,劳务合同适用于合同法以及民法通则和其它民事法律所调整。
    除法律有强制性规定以外,合同双方当事人完全可以以其自由意志决定合同的内容及相应的条款,就劳务的提供与使用、受益双方意定,内容既可以属于生产、工作中某项专业方面的需要,也可以属于家庭生活。双方签订合同时应依据《合同法》的自愿原则进行。
  • 劳务合同中的社会保险主要是指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五种。
    养老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21%,职工缴纳8%;
    医疗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9%,职工缴纳2%;
    失业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2%,职工缴纳1%;
    工伤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0.5%,职工不需缴纳费用;
    生育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0.8%,职工不需缴纳费用;
    具体比例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会略有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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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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