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原来我在肇庆买了社保,现在过江门上班买了社保,不转过来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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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问题建议证直接咨询社保局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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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规定,可以在
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也就是所在社保局进行社保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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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转移社保关系的,手续和资料可以参照如下办理: 1,需要的资料:带上当的户口本、社保卡,去户口迁出地的社保部门,提供户口所在地的社保机构开出的社保转移证明原件(注明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社保机构的户名、帐号和开户行名称,并盖社保机构公章。该证明3个月以内有效。)和身份证复印件1张(第二代身份证需在同一张A4纸上复印正面和背面); 2,个人办理保险关系的转移手续:持接收单位介绍函,调出单位停保手续和社保卡,到相关的人才服务中心办理。社会保险基金转入当地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 二,社保续交的方式,可以参照如下办理: 1,参保人员在省内流动,只需转移养老保险关系,基金不再转移。参保人员跨省转移接续养老保险的,转移模式依然为“双转移”,即个人账户基金和统筹基金都要转移。可以办理社会保险关系接续手续; 2,具体办理方式为:职工与企业解除
劳动关系后,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或自谋职业者可携带身份证、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或医疗保险手册、卡,到当地社会保险机构办理社保关系接续手续,第二月按季或按年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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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的转移流程:
1.先在转出地社保中心开具“社保缴费凭证”;
2.后在转入地办理社保开户并缴纳社保;
3.再在转入地填写:“社保转移申请”;最后将凭证和申请一并交到转入地社保中心审核。如果没有问题,估计在1-3月内将你的社保转到转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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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费的征集方式
1.比例保险费制
这种方式是以被保险人的工资收入为准,规定一定的百分率,从而计收保险费。一方面又作为保费计算的根据。
2. 均等保险费制
即不论被保险人或其雇主收入的多少,一律计收同额的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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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