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三年不回家,对孩闻不问现在回来起诉我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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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您可以应诉,离婚诉讼程序的步骤第一阶段:起诉阶段。
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第二阶段:答辩阶段。
1、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
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
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可以据实向人民法院申请,请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长可以作出延期的决定。
第三阶段:开庭审理阶段。
这一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它包括以下几个程序:
1、法庭调查;
2、法庭辩论;
3、法官主持调解;
4、调解无效、判决。
离婚诉讼结束,但如果不服法庭判决(调解),可以在收到判决书(调解书)之日起十五日(十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判决(调解)书生效。对生效的离婚判决(调解)不服的,按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不能申请再审,只能就有关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育问题申请再审。
离婚诉讼程序的注意事项第一,诉讼离婚有着法定的必要条件,即“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中也必须执行法律规定的条件,并以此为据裁判是否许可当事人离婚。
第二,在诉讼活动中,人民法院对争议处理起主导作用,它要对当事人提出的离婚请求和理由进行审查,是否准予离婚取决于人民法院的依法裁量,它既可以判决准予离婚,也可以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请求。
第三,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调解和判决,在发生法律效力后,即具有强制执行力,当事人不履行调解书和判决书中所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依另一方的申请予以强制执行。
诉讼离婚,都涉及到很多财产和权利问题,建议您联系专业人士,帮助您攥写协议、制定相应的诉讼方案,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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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对方三年没有回过家,您是可要求对方一次性付清孩子的抚养费用,对方是起诉您离婚么!对方既然起诉您可以应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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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您所述,如对方起诉您的,建议您积极应诉,可委托律师介入,最大程度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可以电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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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及时起诉处理支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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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相关证据,争取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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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分居三年以感情破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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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了吗 具体是什么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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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双方没有过错的情况下,夫妻共同财产是平均分割. 但若一方有错,则依据错误的大小,酌情给无过错的一方大于一半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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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建议您找律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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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应诉,提供证据,表达自己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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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可以及时向法院起诉离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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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问是以什么理由起诉您?如是离婚诉讼,建议积极应诉并争取孩子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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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是诉讼离婚么?具体可详细沟通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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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问您是否已经收到了对方的起诉状副本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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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需要了解对方起诉您的理由,具体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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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建议积极应诉,可以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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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起诉的具体诉求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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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