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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后小孩归女方,医药费生活费跟学费双方平分,现在男方不愿意支付小孩医药费 ,该怎么做

民事相关
2020-12-02 15:44:32
共有9位律师解答
  • 尊敬的当事人,您好,根据你向我咨询的问题,离婚有两种方式,一是双方协议离婚(双方去民政局办理相关离婚手续),二是诉讼离婚(一方不同意离婚)关于离婚的财产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要根据你们双方财产的具体信息来确定,一般情况下以下这些财产是个人财产:1. 一方婚前就已经获得的财产;2. 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而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3. 财产是通过遗嘱或赠与合同得到的,而且遗嘱或者合同中确定只归夫妻双方中一方的财产;4.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而以下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1. 婚后夫妻双方的工资、奖金;2. 婚后一方或者双方生产、经营的收益;3. 知识产权的收益;4.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法律明确规定的除外;5.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般而言,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平均分割,但你们也可以订立财产协议,对财产归属和分割进行约定,后期要分割财产时会按照你们的协议处理。具体需要了解案件详细情况才可能给你专业的意见
  • 你好,可以直接起诉至法院,进行维权。若后续还有不明白的,可在下方进一步对我进行追加咨询。
  • 你好,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处理
  • 你好,给付子女抚育费的数额,一般为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参照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为标准,由父母双方协议确定。不能达成协议的,由法院依据上述原则判决。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依照双方约定确定,没有约定的到子女能力独立生活为止。《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为了提高沟通效率欢迎来电详细沟通。
  • 你好,建议你可以走法律程序
  • 您好 需要沟通了解具体情况,专对性的帮你处理
  • 你好,如果执意不支付,可以去起诉
  • 你好,若男方不按离婚协议书来,可以起诉。
  • 您好,可以到对方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对方支付小孩医药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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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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