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是一名工人,上个星期收到一个邮件(是收发室签收.车间办事员领回来,工段长放到我桌上的).上面写的收件人是我的名字,还有来的地点.别的没有写.于是我就打开看,原来是化装品.还有2张光盘(是产品介绍)我以为是哪个公司做宣传发给我的,我只把东西打开放了起来,包装盒仍了但是我没用这些东西.10天后有人找我说那个东西不是我的,是别人的,和我的名字一样.后来那个人的妹妹替他来找我要东西,我就给他了(东西一样没少)他看了以后说:这个是我给别人买的,你都打开了,包装也没了,卖不出去了,这个东西好几百元呢.意思就是要我赔偿他.

民事相关
2005-02-18 21:45:16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