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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合伙人合伙开店,我共出七万(其中房租三万,其他四万),他出三万,双方当初未签订任何协议,房租是预付一年的(共三万),全部是我来承担的,这样投资比例是三比七(共十万),现在店谈转让,因未到一年还差七个月,故转让金(四万)一大部分其实是预付的房租,现在对方提出要三七分帐

债权债务
2005-02-07 10:37:08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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