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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肢体三级残疾人,今年45岁了单身,四年前在网上认识了一个叫曹彩云的女人说她老公李建军是个包工头这些年在外面养着小三并且跟小三还生了个娃这好几年都不回家了她们过不下去了,曹彩云83年的,小我7岁。并且很快跟我建立了恋爱关系,第一次来我家住那晚她发誓不负我,第二天就回家去离婚了,导致我信以为真真的是把全部感情都给了她了,在她最为困难的岁月竭尽所能的帮助了她,她的情况后来有所好转加上她的父母家人嫌弃我是个残疾人《她妹又给她介绍了一个石油上的工人,》之后她就不联系我了,拉黑了我所有的联系方式去年前半年我花了上百块钱的带着买下的东西去找她在她家门口碰到了她,她开门不让我进去还骂我三瓜两枣的她不稀罕随后又被她狠狠地把我推倒在地上,那天我忍着疼痛挣扎着起来打电话给110报警了,城关派出所出警后都被带回派出所,进行了一番询问就不了了之,我们在2017年到2018年这段时间总共花费了我约近三万块钱吧,都是些零花钱我肯定是也没有祥细记录无法提供相应的证据,这个事情任何人都能想到了,我不可能说一块吃个饭都要个法票证据啥东西啊,也不可能是说买身衣裳啥东西啊都能开个证明,能够证明的只有手机里面微信转账了红包等等,有相当部分的现金是无法拿出证据的,我记得我光是现金上一两千块钱的就是说给她了三四次,几百块钱的都记不住给她了多少次了包括带着她出去旅游吃个饭买衣服了光是17年给她买个裙子就八九百块钱的,我是一个残疾人自己没有工作没有经济来源,加上因为这个事情就倒置了我思想精神方面的病情更严重了整夜都睡不着觉了,我本身就在2000年6月4号出了次车祸,严重脑外伤,身体残疾,现在是又发展出高血糖糖尿病患者,我感觉到她这样子严重伤害都我了,无论是从精神方面的还是经济方面的都受到了伤害我该怎么办

民事相关
2020-11-30 02: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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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