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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公司(二房东)跑了之后,发现当初签的合同没盖章,押金的收款收据是“今收到福州某某小区几零几租房交来某某小区几零几隔壁租房押金”。合同后面有个附件物品交割清单 我们双方也都没填没盖章,当时我人在老家合同是寄过来给我的,来的当天就交了押金租金入住了,然后我就忘了合同这回事。。 本来是打算跟房东协商重新跟房东签订租赁合同然后房东补偿我一个月或者半个月押金这样子,但是如果这个合同给房东看了,我这合同无效,房东就有可能帮我赶走,我这要怎么处理。

合同纠纷
2020-11-30 21:1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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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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