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
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5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8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
(二)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6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400元。
交纳费用:实行全国统一标准。
1、家庭6座以下自用汽车:1050元每年;6座(含)以上:1100元每年
2、企业6座以下非营业汽车:1000元每年;6-10座:1190元每年;10-20座:1300元每年;20座以上:1580元每年
3、机关6座以下非营业汽车:950元每年
4、2吨以下非营业货车:1200元每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