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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总装备部卫生局领取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鉴定结论那一张上边没有骑缝章,年月日上没有公章, 鉴定结论是不构成医疗事故属于并发症,医方有不得力之处.经寻问医学会,答复是此页(年月日没有公章和骑缝章)原件比较脏,给予更换.

合同纠纷
2005-02-03 12:11:18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应当根据鉴定结论作出,其文稿由专家鉴定组组长签发。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盖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用印章。卫生行政部门收到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出具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后,应当对参加鉴定的人员资格和专业类别、鉴定程序进行审核;必要时,可以组织调查,听取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因此建议你向卫生局提出要求医学会加盖专用章。同时,卫生行政部门收到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出具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后,应当对参加鉴定的人员资格和专业类别、鉴定程序进行审核;必要时,可以组织调查,听取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应当根据鉴定结论作出,其文稿由专家鉴定组组长签发。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盖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用印章。因此建议你向卫生局提出要求医学会加盖专用章。同时,按照规定,任何一方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原受理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或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
    最为重要的是,你介绍的情况来看,医院的行为虽然有可能不构成医疗事故,但存在明显的过错,因此,建议你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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