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27日 20:22
他这个数不属于恐吓威胁。我们前一段时间在一家娱乐场所。然后喝酒玩花了4000多。然后头去的时候我说我过两天再给你算 去的时候我们都喝多了,然后在他那儿有喝的。花了4300百多,他说给4000我感觉他给我们记花
帐了。他今天管我要钱,我说我没有等我有了我就给你了,然后他说给你两天时间,如果改不了的话我就以我的方法要钱,他这个数不属于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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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确实存在欠款的话,你需要偿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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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协商不成是可以直接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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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旦出现这种情况,并且与对方协商后,对方拒绝还钱,就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按
不当得利进行诉讼。这时需要注意的是,需要有打款凭条或者其他打款证明作为
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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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