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年经原合作伙伴邀请加入经营一家网吧,企业法人是原经营者。双方口头商定各自携带同等数量电脑投入经营管理,其间各项经营费用共同投入。利益平均分配。现合作双方产生矛盾。法人提出:企业营业法人有权作出企业任何变更(即转让营业证照)而不需要对变更造成另一合作经营人的损失。本人认为:合作经营期间各种证照及经营设施是双方共同投资,因此本人有权享受企业法人变更后原有的经营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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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出资成立公司应该有投资入股协议,如果是口头的,就要找到相应的证据加以证明,比如共同投入的资金\\设备有没有相应的票据,或者证明人加以证实;至于法人变更需要工商部门按照公司法程序审核股权转让协议,经全体股东和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才能办理,如果你有证据证明你是股东则应与你协商;新法定代表人如合法受让你则无权干涉经营;暂扣财物是自力救济行为,只要有证据证明你出资行为就不违法;但形成纠纷应起诉到法院处理比较合适.
进一步联系请致电话:13075603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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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