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水电站承包合同最长期限

合同纠纷
2020-12-01 11:53:08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1)合同工期。判定承包商提前或延误竣工的标准。总时间为签合同内注明的完成全部工程的时间,加上合同履行过程中因非承包商应负责原因导致变更和索赔事件发生后,经工程师批准顺延工期之和。
    (2)施工期。承包商的实际施工时间,从工程师按合同约定发布的“开工令”中指明的应开工之日起,至工程接收证书注明的竣工日止的日历天数为承包商的施工期。
  •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一般按照下述方式来确定竣工日期:
    1、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
    既然工程已经验收合格了,则将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定为竣工日期是比较合理的。
    2、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
    这种情况在实际纠纷此中经常发生,多数时候发包人有意拖延验收,致使工程无法及时验收,在此情况下,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一般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
    3、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