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保密协议是针对掌握公司核心秘密的人员,公司以技术人员拒绝签订保密协议为由对技术人员进行调岗,技术人员不接受调岗安排仍在原岗位上班,双方就调岗没有达成协议,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关系,依法应向技术人员支付经济补偿金。详情可来电沟通。
追问:请问,如果因为拒签保密协议,并且拒绝调岗,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我已经工作2年,公司是支付两个月的经济补偿金,还是双倍的赔偿金?
解答:您好,员工不存在过错的情况下,单位必须有证据证明员工的行为已达到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后果,才可以单方解除合同;否则是涉嫌违法辞退,需支付2倍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