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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年在浙江台州犯刑事案件,09年我19岁,没学过法律对这些一窍不通,当时在酒店当服务员,因为口角,公司同事三个人把我带到一个房间里面殴打,让我给他们认错,然后我认错后,从房间出来,气愤不过,从酒店厨房拿出菜刀,去找他们其中一人被我砍伤,鉴定结果为轻伤,伤口比较长9cm,最后被公司别的同事给拉开了,我就跑出酒店,被过路巡警碰上抓住带到警局,对方被坚定为轻伤,让我赔偿9000元现金医药费,私了,我当时想他打我,我只是生气报复他,不应该我承担医药费,而且那时候哪里知道什么事私了和公了,我就一口说要钱没有,不给钱,当时警察说不给钱就立案了,我说立案就立案,我以为立案最多关我十天半个月的就出去了,后面才知道立案就是要判刑的,最后拘留我30天后转移到看守所一个多月判刑,说我是故意伤害,给我判刑9个月,我因为在里面表现良好,减刑了一个月,坐了8个月牢出来了,本想无事了,刚出来的时候不管是上网进工厂还是办理银行卡警察就会马上来查我,我很烦最后打电话给老家销案,在广东没事了,但是我出差到别的地区比如新疆或者是开车外出查驾驶证的等。一看我身份证就会让我说出我都做了什么,犯了什么案子,现在十年了,一直这样,我想做顺风车车主也告知我不符合安全认证,说实话给我生活带来了很多的不便和麻烦,我就是想问下如何能把案子消了,不必在经受这样的麻烦,谁不曾少年,不曾懵懂无知,小时候因为法律意识浅薄犯了一次错,难道要我一辈子都要被打上犯人的标签吗?请老师为我解惑,如何才能避免这样的尴尬处境,谢谢。

债权债务
2020-11-24 16: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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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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