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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擅自流产有没有侵犯丈夫的生育权,我老婆没经过我的同意就把我的孩子打掉了,这种行为属于侵犯丈夫的生育权吗?

其它综合
2020-11-24 10:40:39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我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51条明确规定妇女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对腹中胎儿进行流产手术,不构成生育权的伤害。
    根据《宪法》精神和法律规定,生育权作为一种带有自然属性的权利,是公民的基本人权,从属于公民人身权,享有生育权和选择是否生育的自由。在现实生活中,因为感情等因素,夫妻之间经常会在生育这个问题上出现矛盾,也就是男女的生育权发生了冲突。在这种情况下,从男性生育权的实现以及社会现实的角度出发,应当更多地保护处于弱势地位的女性的人身权益。做人流手术是对自己身体的一种处分,是选择“不生育权利”的自由,理应受到理解和尊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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