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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前的贴子已发出这里简述: 事情发生在2000年,当时本人父亲的资产评估是170多万,欠基金会会近五十万,因没有现金偿付,与对方协商首付20万,剩余部分分期偿还,对方不同意,要求一次还清,没有达成协议,对方起诉至当地法庭,于2000年8月8日将鸡场扣押查封变卖,为了生活举家外迁打工,目前(2004年)财产已大部分流失,剩下的已不足二十万,现在对方将人行政拘留15天要求首付29万,剩余部分分期偿还,否则将按拒不执行法院裁决罪起诉。1.财产流失对方是否应负责?2 对方按拒不执行法院裁决罪起诉合法?3.我方是否能就上述起诉对方

其它综合
2004-07-03 18:52:01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从楼主的帖子来看,不知对方是指债权人还是指法院?还有行政拘留又从何而来?我猜想可能应是司法拘留。
    只要能确定是债务人的财产,即使债务人躲开,法院也可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只要法院的措施得当,财产流失应由债务人自己承担,因为债务人躲避并且未履行照管义务而造成。至于刑事责任问题,应由法院来判决。
  • 请问当时已经判决于2000年8月8日将鸡场扣押查封变卖,我们不出去, 我们拿什么吃,生活来源从那里来!难道要坐在那里等(问题是等什么?),饿死也算了,“债务人躲开”又从何而来?
  • 已经判决于2000年8月8日将鸡场扣押查封变卖,那么财产应该由谁来看管,我们要
    告,应该告谁??法院 ,还是基金会??现在又进行行政拘留是否合法??还有一点就是
    我们当时的财产进行全部查封是否合法,而且资产是完全大于负债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