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期间,开单位的事正常行驶,撞伤了一个闯红灯骑电动车的人,那人已住院,单位车有保险,单位让我个人已垫付1万医疗费,请问,出现这件事情谁负责,我还需要继续垫付医药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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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通事故要看事故责任认定。根据责任去分担责任;2、车辆应该有保险,在保险限额内对方的损失由保险承担。3、如果是因公发生的事故,责任由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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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您好,事故责任是怎么认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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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您好!请您详细说明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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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看事故认定书面材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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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和单位协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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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您个人没有义务继续垫付医药费,后续根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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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交通队事故责任认定是如何划分的,因工作原因发生交通事故单位承担赔偿问题,您如果不想垫付可以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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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由雇主承担赔偿责任。所以说,应当是公司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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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建议找保险公司,看保险公司是否可以在交强险范围内垫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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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不再垫付医药费。我认为,你是否负责要根据事故认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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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