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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土地局11年前以征收国有土地的名义购买农村集体耕地建厂,因外方撤资一直未开发,农民继续使用,土地局未干预,11年后土地局又要用来开发建厂(卖给了个体老板)。

证券投资
2005-01-31 10:21:06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