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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人重伤一次性赔偿由十六年追加都20年法律依据

交通事故
2020-11-27 06:24:57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可能判刑,需结合实际情况才能帮助你
  •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具体数额需要计算确定。
  • 工伤职工存在伤残,劳动能力鉴定之后,或者不存在伤残的,由用人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双方对应当获得的工伤保险待遇用的有明确的认识,可以协商一次性付清,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订立协议一次性付清符合法律规定。
    工伤职工存在伤残,未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缺乏确定伤残待遇的依据,不可以协议私了。
    《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