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车贷贷款我是担保人会不会影响到主保呢

债权债务
2020-11-30 21:46:50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担保人一般情况下是不会影响主贷的
  • 车贷担保人条件有:1、除担保以外,没有参与车贷整个过程,与整个车贷无牵连;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3、有合法稳定的收入来源和资产,具备代替借款人偿还贷款的能力;4、在当地有固定住所,具有本地户口或居住证明;5、个人征信良好。只要同时符合以上条款的个人,就可以担保。
  • 办理车贷需要提供的申请材料:

    (1)《个人贷款申请书》;   (2)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军官证、护照、港澳台湾同胞往来通行证等。借款人已婚的要提供配偶的身份证明;   (3)户籍证明或长期居住证明;   (4)个人收入证明,必要时须提供家庭收入或财产证明;   (5)由汽车经销商出具的购车意向证明;   (6)购车首期付款证明;   (7)以所购车辆抵押以外的方式进行担保的,需提供担保的有关材料;   (8)如借款所购车辆为商用车,还需提供所购车辆可合法用于运营的证明,如车辆挂靠运输车队的挂靠协议、租赁协议等。   (9)是个体商户的的,必须提供个人的营业执照。
  • 担保的方式为四种:抵押、质押、保证、抵押加保证。 1、抵押担保:借款人以所购自用住房作为贷款抵押物的,必须将住房价值全额用于贷款抵押;以房地产作抵押的,抵 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签订书面抵押合同;借款人对设定抵押的财产在抵押期内必须妥善保管,负责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贷款人的监督检查。对设定的抵押物,在抵押期届满之前,贷款人不得擅自处分;抵押期间,未经贷款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将抵押物再次抵押或出租、转让、变卖、馈赠。 2、质押担保:采取质押方式的,出质人和质权人必须签订书面质押合同,质押合同至借款人还清全部贷款本息时中止;对设定的质物,在质押期届满之前,贷款人不得擅自处分。质押期间,质物如有损害、遗失,贷款人应承担责任并负责赔偿。 3、抵押加保证:是指贷款人在借款人尚未取得所购房屋产权的基础上,要求借款人提供具有代为清偿能力的第三方连带责任保证人作为贷款担保而向借款人发放的贷款。目前,一般要求所购房屋的开发商为担保人。 4、保证担保:借款人不能足额提供抵押(质押)时,应有贷款人认可的第三方提供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保证人是法人的,必须具有代为偿还全部贷款本息的能力,且在银行开立有存款帐户。保证人为自然人的,本息有固定经济来源,具有足够代偿能力,并且在贷款银行存有一定数额的保证金;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保证人发生变更的,必须按照规定办理变更担保手续,未经贷款人认可,原保证合同不得撤销。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