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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的情况如下,我的女朋友家里不同意我们在一起,也不知道他哥哥姐姐怎么知道我的住处,凌晨三点把我女朋友从四楼拖到一楼,我没在家,上夜班,我下班后查看监控才知道,我女朋友现在应该是满身是伤,昨天她拿到手机给我偷偷说的他家人不让她给我联系,到他家后她姐姐哥哥又打她,今天又把手机扣了,我女朋友现在有孩子,那个男的不愿意和他分开,他俩没结婚证,户口在那个男的家里,我女朋友为了我俩在一起折磨的不诚人形了,我俩交往的是时候他说的是单身状态,见面后她才告诉我有孩子,有家庭,但她不想和他过了,我已经困这段感情里面了,我不想放弃刚不想失去她,我们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谢谢你

婚姻家庭
2020-11-24 01:10:09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夫妻双方离婚后,女方户口并不是一定要迁出,女方的户口可以继续留在男方处。因为夫妻双方在办理离婚手续时,需持其户口薄、身份证、结婚证到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离婚手续办理后,会在户口薄上加盖“离婚”的公章。而且,离婚和户口是两个不相关的问题,不能相提并论。但如果离婚协议对夫妻双方对户口问题有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女方违约拒不迁出,男方可以对方违反约定为由提起合同之诉,当女方具备户口迁出条件时,男方请求一般会获得法院的支持;如离婚手续是通过法院解决,法律文书对女方的户口迁出问题有明确裁决,则可凭生效的法律文书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户口登记机关依据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可将钟女士户口强行迁出;如离婚手续是在民政部门办理但没有就户口迁移进行约定,或者虽通过法院但法律文书没有对钟女士户口迁出进行裁决,则男方不能要求派出所强行迁出女方的户口。
  • 办理离婚登记是需要户口本的,诉讼离婚不需要户口本。
    办理离婚登记需要的手续:
    1、当事人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原件;
    2、每人两张近期免冠照;
    3、结婚证;
    4、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起诉离婚需要以下程序:
    第一,原告提起民事诉讼,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立案。
    第二,申请立案的时候需要提交本人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以及诉讼费
    第三,法院立案后会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会开庭审理,并作出判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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